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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请解是指在进行法律程序之前,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起诉请求书或申请书。具体来说,初请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,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,陈述自己的主张,并说明相关事实和证据。
初请解通常包括以下内容:
1. 起诉请求:当事人明确表达希望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,并阐述请求的理由。
2. 当事人身份及基本情况:提供起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、地址、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,确保法院能够准确辨认当事人。
3. 事实陈述:详细陈述案件的经过、背景和相关事实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涉及的人物等,以便法院了解案情。
4. 法律依据:列举适用的法律、法规、法条等法律规定,说明为何认为对方应承担法律责任。
5. 证据陈列:列举并陈述所拥有的证据,如书面文件、照片、录音、视频等,以支持自己的主张。
6. 诉讼请求:明确要求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,如索赔金额、解除合同、确认权利等。
7. 签名和日期:当事人必须亲笔签名,并注明起诉请求书的日期,以确保起诉请求书的真实性和时间先后顺序。
初请解的目的是为了向法院提供充分的信息,使法院能够了解案情,并决定是否接受起诉。初请解需要符合法律规定,内容必须真实、清晰、合法,避免包含政治、seqing、db和暴力等不当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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